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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察布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物业管理、两湖保护条例

发表时间:2017-12-21 15:33:55来源: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保存打印关闭

20171219日,乌兰察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,对《乌兰察布市岱海、黄旗海保护条例》(修改稿)和《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修改稿)进行统一审议。

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强出席会议。

审议中,与会人员认真审读《乌兰察布市岱海、黄旗海保护条例(草案)》(修改稿)、《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修改稿)及相关资料,充分发表意见,反复推敲、斟酌、探讨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大家认为,《乌兰察布市岱海、黄旗海保护条例(草案)》(修改稿)集中各方意见,经过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和修改,多次请示自治区人大法工委,形成的本次修改稿从框架设计到具体细则,总体趋于成熟,应在条例的实际操作性、职责合理性、文字表述等细节方面做进一步的论证说明,使这部法规的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,内容更简洁、明确、具体。

法制委员会对《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修改稿)的审议过程中,广泛征求意见、充分研究论证,对修改稿的管理体制、管理对象、具体内容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。同时建议,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作进一步的调研、论证、修改,再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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