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登录本站!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图像乌兰察布 > 城市建设

城乡建设之供水排水

发表时间:2018-04-18 08:38:55来源:《乌兰察布盟志?中卷》(第二十八编 第二章 第三节) 保存打印关闭

一 供水

 

解放前,城镇供水除铁路外,生产、生活用水全靠的是20余眼井,水资源的匮乏严重地制约了各旗县市城镇的发展。在“五五”“六五”计划期间,为了解决集宁市的供水问题,自治区及盟市两家先后投资700多万元,相继建成了第一、第二水源,配套修建了清水池4座,铺设输供水管线54公里,为部分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以及少数居民安上了自来水。但是大多数居民仍然以井水为主要水源,排着“长龙”挑水是当时每个家庭必做的家务事。

20世纪70年代,供水紧张的矛盾日趋严重,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严重的障碍。为此,从国家到地方,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供水设施设备建设。

1984年,乌兰察布盟县城以上城镇全部完成了给水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。生产、生活用水基本上得到了满足,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了4.38万吨/日,新打机井26眼,新增供水管道332.11公里,用水人口达34万人,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42/日。通过这一时期的给水工程建设,大大缓解了用水紧张的予盾,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。同时,也标志着居民生活质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
1984年以后,乌兰察布盟给水工程主要以扩建、改建为主,基本上没有新建工程。到1999年乌兰察布盟供水管道长度691公里,用水人口53.82万人。由于乌兰察布盟给水工程均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,管网布局不合理,管径小、管道年久失修,漏失率逐年增加。用水高峰期,供水远端经常出现断水现象。1999年,乌兰察布盟9个旗县市人均生活用量均不足60/日,属于西部缺水县城的标准范围。

 

二 排水

 

新中国建立以前,乌兰察布盟地区没有排水设施,居民生活污水一般都倾于路面,靠地形自然排放,渗入地下或并入河流或形成洼塘积水。冬季积冰如山,夏天臭气熏天。每逢雨季,雨水排泄不畅,低洼处住户门前都筑起“拦水堤”,给居民生产、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。

20世纪50年代后,乌兰察布盟各旗县陆续投资进行排水工程建设,到1979年,城市下水道长度12.15公里。主要排水设施集中在铁路等大型厂矿企业,城镇排水以明渠、阴沟为主,没有污水处理系统。

1985年,在盟市两级政府的争取下,集宁建成了伊垦沟氧化塘,氧化塘由厌氧塘、好氧塘、兼氧塘和2个沉淀塘共5个塘组成,并铺设了排水管道。

由于资金短缺的限制,只有少部分管道直接接入氧化塘,大部分管道接入南河渠,然后顺河道流入氧化塘。除集宁市外,其他旗县市还没有污水处理设施。但明渠、暗渠排水形成了系统,而且,主要干道和居住密集区的明渠,逐步改造成暗渠。到1990年,除集宁市外,乌兰察布盟各旗县市暗渠长度达到58公里。污水处理量达到22 903/日。

为改善排水严重滞后的问题,减轻污染,20世纪90年代,各旗县市把排水工程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。各旗县优化设计方案,先后进行了排水扩改建工程,到1999年,乌兰察布盟建成排水管道长度65.14公里,污水年排放量2503万立方米,基本上觖决了污水无处可排的问题。

 

相关阅读:

    无相关信息